商丘市灵车网

残保金征收现在是否实行了分档征收政策,具体分档标准是什么?

2026-06-24 18:25:02 浏览次数:2
详细信息

已实行分档征收政策。这一政策依据《财政部关于调整残疾人就业保障金征收政策的公告》(财政部公告2019年第98号),自2020年1月1日起实施,核心是根据用人单位安排残疾人就业比例实行分档减缴。具体标准如下:

一、分档征收标准

用人单位安排残疾人就业比例 ≥ 1%但未达1.5%

用人单位安排残疾人就业比例 < 1%

特殊情况

二、残保金计算方式

残保金应缴费额按以下公式计算(分档优惠在此基数上应用):

残保金年缴纳额 = (上年用人单位在职职工人数 × 1.5% - 上年用人单位实际安排的残疾人就业人数) × 上年用人单位在职职工年平均工资

:若用人单位在职职工年平均工资超过当地社平工资的2倍,按社平工资2倍计算(具体以地方规定为准)。

三、征管与申报注意事项

申报时间:一般为每年3月1日至10月31日(具体以地方税务部门通知为准)。 认定依据:残疾人就业人数需经当地残疾人就业服务机构审核认定,并取得《残疾人就业情况审核确认书》。 减免流程:符合条件的用人单位在申报时直接享受分档减缴,无需额外申请。 地方差异:各省可能在此基础上进一步细化优惠(如北京、上海等地有额外减免),请以当地税务和残联部门规定为准。

四、政策目的

分档征收旨在减轻安置残疾人就业未达标准用人单位的负担,同时鼓励企业积极招聘残疾人。未按规定缴纳残保金将面临滞纳金及法律处罚。

建议

及时申报残疾人就业情况,获取审核认定。 关注本地税务部门最新通告,确保合规享受优惠。 合理规划残疾人用工比例,降低企业用工成本。

如需进一步了解具体操作,可咨询当地残疾人联合会或税务机关。

相关推荐